关于深入推进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作者:现代教育网络专题用户时间:2019-05-07点击数:

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处室:

根据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深入推进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驻教纪发〔2019〕7号)要求,为推进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推进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整顿成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措施。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召开作风整顿专题教育大会、“三会一课”等开展作风整顿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作风整顿的部署要求,深化认识,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全省深化作风整顿的要求上来,积极投身到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来。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要按照作风整顿、“四零”承诺等要求,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招生、科研项目分配、工程建设、招投标、选人用人、资金使用、评先选优、师德师风、“微腐败”等方面,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副处级以上干部要做出承诺,签字背书。对自查自纠走过场、弄虚作假、漏报瞒报的,要严肃追责处理。

三、严格监督执纪。要坚持精准思维,注重发现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公职人员在教育行政管理及其他职权过程中,与有利益关联的社会中介人员相互勾结、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特别是在招生、工程建设、招投标、科研项目分配、“微腐败”等收好处、要回扣,谋取私利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行为,开展精准执纪问责,对所有问题线索都要上报校纪委。对不收手不知止、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要严惩不贷。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对相关单位领导严肃问责。

四、要及时做好材料上报工作。各单位要将自查自纠汇报材料(纸件)和副处级(附本单位副处级以上人员名单)以上干部承诺书于2019年5月17日15时前报送机关楼508室。

联系人:刘锡德

电 话:6503361

不参与“黑中介”承诺书.doc

中共东北石油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5月7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99号  |  邮政编码:163318

2019 东北石油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版权所有